歷年土地增值稅新聞分享

  • 2025-09-12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沙鹿分局:原有2處房地先贈與1處房屋給成年子女後再出售另1處房地,無法適用一生一屋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

    適用「一生一次」後,得再申請適用「一生一屋」,但應以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、未成年子女所居住之房地,且僅1處為限。


    適用一生一屋5要件:


    1.出售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150平方公尺或非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350平方公尺部分。


    2.出售時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,無該自用住宅以外的房屋。


    3.出售前持有該土地6年以上。


    4.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、未成年子女於土地出售前設籍,且持有該自用住宅連續滿6年。


    5.出售前5年內,無供營業使用或出租。


    →如土地所有權人原持有2處房地,先贈與彰化縣的地上房屋給成年子女,而仍「保留該贈與房屋坐落基地」,之後再出售台中市房地,「不適用」一生一屋。see more


    更新日期:2025-09-12 發布單位: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沙鹿分局

  • 2025-07-16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楊梅分局:重購自用住宅用地退還土地增值稅,於列管期間5年內再行移轉或不符自住使用,追繳原退還稅款

    土地所有權人申請重購退土增稅,重購地自完成移轉登記之日起須列管(5)年,如再行移轉、出租、營業或遷出戶籍,追繳原退還之土增稅。


    例外情形(未設戶籍):

    1.子女就學需要

    2.公務派駐國外

    3.土地所有權人死亡致戶籍遷出,且仍作自用住宅使用,無出租、營業,免追繳原退還稅款。see more


    更新日期:2025-07-16 發布單位: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楊梅分局

  • 2024-09-24 屏東縣政府財稅局:申請土地增值稅一生一次自用住宅優惠稅率有什麼條件

    屏東縣政府財稅局表示,申請土地增值稅一生一次自用住宅優惠稅率須具備之條件如下:


    1.土地及地上房屋是土地所有權人本人或其配偶、直系親屬所有,並且在該地上房屋辦竣戶籍登記。


    2.在出售前1年內沒有作營業或出租之住宅用地。


    3.一人一生以1次為限。


    4.出售都市土地面積以300平方公尺或非都市土地以700平方公尺為限。


    5.該筆土地地上建物之評定現值須達所占基地公告土地現值10%。但自用住宅建築工程完成滿1年以上者不在此限。see more


    更新日期:2024-09-24 發布單位:屏東縣政府財稅局

  • 2024-09-23 新竹縣政府稅務局:生存配偶行使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,記得要申報土地增值稅

    新竹縣政府稅務局說明,配偶一方死亡,生存配偶依民法第1030條之1規定行使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,應依規定申報土地增值稅,申報時應提出國稅稽徵機關核發載有「本案為核准扣除配偶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價值之案件」字樣之遺產稅繳清(免稅)證明書及與全體繼承人協議給付文件或法院確定判決書(含起訴書狀)等相關證明文件供審核。 see more


    更新日期:2024-09-23 發布單位:新竹縣政府稅務局